手足口病症狀全攻略:傳染途徑、診斷與舒緩治療+預防重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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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足口病潛伏期3–7天,常見症狀為發燒、口腔潰瘍與手足紅疹,多於7–10天自限痊癒。經飛沫與接觸傳播,首週傳染性最高;補水休息與對症治療,水泡乾涸前避免返校返工。
手足口病(Hand, Foot and Mouth Disease) 是由多種腸病毒引起的常見傳染病,多見於5歲以下幼童,但年長兒童與成人亦可感染。潛伏期約 3–7 天。香港每年約有 900 人次因手足口病住院,5–7 月為高峰、10–12 月為小高峰。
症狀與進程
- 初期:發燒、食慾下降、喉嚨痛、疲倦。
- 1–2 天後:口腔出現疼痛水疱,隨後轉為潰瘍;常見於喉嚨、吊鐘、扁桃腺、上顎,也可在舌面與口腔兩側頰黏膜。
- 再過 1–2 天:手掌與腳掌出現不痕癢紅疹(扁平或隆起、可見小水泡);膝、肘、臀或生殖器亦可能出現。
- 無症狀/輕症:部分患者(尤其成人)可無典型三聯徵或僅單一表現。
原因與傳染
致病原包括柯薩奇病毒與腸病毒71型(EV71) 等。傳播方式:接觸鼻/喉分泌物、唾液、糞便,或破裂水泡液,以及受污染的門把、玩具、餐具、毛巾、地毯等;飛沫亦可傳播。患者在病發後首週最具傳染性;症狀消退後數天至數週仍可能帶毒,仍可傳染他人。
診斷
多根據年齡、臨床表現與皮疹/口腔潰瘍分布診斷,通常無須實驗室檢測;必要時抽取咽喉分泌物/大便/血液鑑定病毒型別。
治療與舒緩
手足口病多數7–10 天自限痊癒,目前無特效抗病毒藥:
- 補水與休息:小口多次飲水,避免脫水;必要時醫囑下靜脈補液。
- 對症處理:退燒止痛藥、合適漱口水緩解口腔潰瘍疼痛。
- 隔離與返校返工:水泡乾涸前避免上學/上班/群聚;若為 EV71 感染,完全康復後可延長居家休息約 2 週再返校/班(按醫囑執行)。
何時立刻就醫?
- 持續高燒不退、意識改變/神志不清、反覆嘔吐、抽搐、或手腳忽然無力
- 喝水困難/明顯少尿(疑似脫水)
併發症
最常見為脫水(因口腔/咽喉潰瘍致吞嚥痛)。少數兒童在痊癒後可出現指甲/趾甲暫時脫落(數月內再生)。罕見但嚴重的情況多見於 EV71:病毒性腦膜炎、腦炎、類小兒麻痺癱瘓,甚至死亡。
是否終身免疫?
感染後僅對該型別病毒產生抗體;不同型別仍可再度感染,因此不能視為終身免疫。
預防:家長與校園必看清單
- 勤洗手:進食/處理食物前後、如廁/換片後、觸摸分泌物或水泡後、咳嗽打噴嚏後。
- 呼吸禮儀:以紙巾掩口鼻,妥善丟棄並洗手。
- 不共用私人物品:毛巾、餐具、水杯。
- 環境消毒:玩具、門把、桌面等以 1:49 稀釋家用漂白水清潔;金屬表面用 70% 酒精。
- 處理汙染物:以高吸水力即棄抹布清理分泌物、嘔吐物或排泄物,事後再消毒。
- 保持通風,儘量避免人多擠逼、空氣流通欠佳處所。